在25日的新聞發(fā)布會上,青島造船廠有限公司、青島揚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也作為典型案例被通報。這也是山東省目前最大的船舶企業(yè)破產重整案。
青島造船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造船廠)前身是國營青島造船廠,股東為北京建龍重工集團有限公司和青島華通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青島揚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揚帆船舶公司)是青島造船廠全資子公司。
2016年12月14日,青島中院裁定受理青島造船廠與揚帆船舶公司破產重整申請。青島中院批準其在管理人的監(jiān)督下,自行管理財產與營業(yè)事務,并依法指定了兩案的聯(lián)合破產管理人。
本案已知債權人1147家,債權債務總額高達91億元。青島中院采取了程序集約,以非實質合并方式審理。采取現(xiàn)場與網(wǎng)絡直播相結合方式共召開了三次債權人會議。歷經(jīng)一年半幾十輪的艱苦談判協(xié)調,最終形成了普通債權35萬元以下15日內清償;35萬元以上12個月清償70%、6年清償100%的選擇性重整方案,并經(jīng)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2018年5月14日,青島中院裁定批準兩公司重整計劃并終止重整程序,兩案最終重整成功。截至2019年5月,兩公司重整計劃已基本順利執(zhí)行完畢。
本案100%的債權清償率刷新了造船行業(yè)普通債權清償紀錄,被寫入2019年全國兩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