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交通運輸部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fā)證規(guī)則》。
這也是交通運輸部深化船員市場供給側改革、縮短船員成長周期、促進和保障船員就業(yè)在海事系統(tǒng)落地實施的又一重要政策紅利。
這意味著,從2020年11月1日起,通過船員理論考試即可參加船上見習。最為關鍵的是,三副、三管輪晉升二副、二管輪的服務資歷由18個月縮短至12個月,鼓勵更多人堅持不懈地投身航海事業(yè)。
調整適任證書核發(fā)范圍
取消船員服務簿許可,服務簿作為船員檔案并記錄船員履職情況。對初次申請適任證書的船員,海事管理機構應當同時配發(fā)船員服務簿。
將“廚師、服務員等不參加航行和輪機值班的船員”納入適任證書核發(fā)范圍,將適任證書按照是否參加航行與輪機值班分為兩個大類;
不參加航行和輪機值班的船員適任證書長期有效。
同時,將二副、二管輪、三副、三管輪等高級船員的適任證書等級減少為二個級別,3000總噸及以上和500-3000總噸兩個等級合并為500總噸及以上一個等級。
調整適任證書核發(fā)條件
適任證書核發(fā)的條件為:
年滿18周歲(在船實習、見習人員年滿16周歲)且初次申請不超過60周歲;
符合船員任職崗位健康要求;
經(jīng)過船員基本安全培訓;
通過相應的適任考試。
參加航行和輪機值班的船員還應當經(jīng)過相應的船員適任培訓、特殊培訓,具備相應的船員任職資歷,并且任職表現(xiàn)和安全記錄良好。
國際航行船舶的船員申請適任證書的,還應當通過船員專業(yè)外語考試。
完善適任證書升級、再有效條件
申請時間上,由目前的適任證書有效期屆滿前12個月內放寬到有效期屆滿前12個月內或者屆滿后3個月內;
申請條件上,在同一技術要求的船員中認可擔任低級別職務作為其原職務適任證書再有效的任職資歷(船長、輪機長擔任大副、大管輪或者二副、二管輪擔任三副、三管輪的資歷可用于申請適任證書再有效)。
此外,刪除了11規(guī)則中要求船長和高級船員換證須經(jīng)過與其職務相適應的知識更新培訓的要求。
遺失補發(fā)申請材料取消遺失公告或公證書,提交遺失說明即可。
適當縮短服務資歷,優(yōu)化適任培訓時間
三副、三管輪晉升二副、二管輪的服務資歷縮短至12個月;
全日制非航海類大專及以上教育學生參加三副、三管輪、電子電氣員適任培訓的時間縮短至12個月。
優(yōu)化船員培訓模式,考試更加便利
一是明確了參加船員培訓考試的條件:應向海事管理機構提供以下信息:身份證件;所申請考試的適任證書類別;符合海事管理機構要求的照片;相應培訓證明和海上任職資歷。
二是考試結束后10日內公布成績;
三是實行先船上見習、后考試評估:取消考試、評估和船上見習先后順序限制,不對船員船上見習和考試評估的順序進行強制規(guī)定。
四是100總噸或者220千瓦以下的小型海船船員和在公務船上任職的船員,可以免除船員培訓和考試的相應內容,直接申請相應適任證書。
此外優(yōu)化了航海類學生參加船員適任考試。允許全日制航海類中職/中專畢業(yè)生直接參加無限航區(qū)三副、三管輪、電子電氣員適任考試;
取消兩年制船員培訓學員可以參加無限航區(qū)三副、三管輪、電子電氣員適任考試的規(guī)定;
將航海類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值班水手、值班機工、電子技工適任考試的時間限制”調整為“畢業(yè)或者結業(yè)前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