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safety4sea.com
“如果你安裝了我的壓載水處理系統,我不僅保證產品符合全球海域的壓載水排放要求,而且還保證補償你與此相關的100萬美元以內的各類罰款以及延誤帶來的經濟損失?!边@樣的承諾和保證是不是太貼心了?!近日,美國壓載水處理系統供應商Ecochlor公司就發(fā)出了全球第一份這樣的壓載水處理系統合規(guī)保證書。
然而,該消息一出,卻在業(yè)內引來一片質疑。質疑的焦點在罰款和經濟損失的補償是否只是一張空頭支票——如果沒有保險商的介入,理賠通道如何通暢?記者了解到,目前國內還沒有一家企業(yè)提供這樣的合規(guī)保證服務,而且按照被采訪企業(yè)的說法:“未來也不準備提供?!?/span>
擊中船東“痛點”?
根據Ecochlor公司官網的說法,該公司提供的壓載水處理系統合規(guī)保證書包括三方面的內容。第一,保證整個產品生命期內滿足國際海事組織(IMO)、美國海岸警衛(wèi)隊(USCG)和美國各個地方州的標準要求;第二,保證產品能抵抗壓載水中外來生物的入侵;第三,保證補償與此相關的100萬美元以內的各類罰款以及延誤帶來的經濟損失。深圳海事局杜磊表示,合規(guī)保證書中的第一和第二項是每家通過相關型式認可的壓載水處理系統企業(yè)應該有的承諾,但第三項保證目前看只有Ecochlor公司提供。
據了解,即使安裝了獲得相關型式認可的壓載水處理系統依然不能通過港口國檢查(PSC),一直是船東擔心的問題。杜磊介紹說,現有壓載水處理系統的型式認可標準主要是老G8導則和2016年導則(新G8導則)。由于按照老G8導則認可的壓載水處理系統很有可能不滿足D-2標準,IMO引入了新G8導則,并規(guī)定,2020年10月28日及之后安裝在船上的壓載水處理系統應根據新G8導則予以型式認可。也就是說,在壓載水管理公約生效后,船上會有按照不同導則認可的壓載水處理系統,其處理效果與達標程度也不同。此外,壓載水處理系統使用時有許多限制條件,如對壓載水鹽度、溫度、懸浮物含量、儲存時間、過濾器入口壓力等均有相應的要求。因此,就算系統運行正常,也存在排放的壓載水不滿足D-2標準要求的情況。
相關船級社曾對220艘船舶壓載水處理系統進行過調查。調查報告顯示,有43%的系統“不可操作”或“存在問題”,只有14%的系統運行正常且可做監(jiān)測或效果測試。
在這種情況下,Ecochlor公司不僅保證自己提供的壓載水處理系統符合全球海域的壓載水排放要求,而且還保證補償與此相關的100萬美元以內的各類罰款以及延誤帶來的經濟損失,無疑是把工作做到了船東的“心坎上”。
“大包大攬”之嫌?
然而,Ecochlor公司發(fā)出合規(guī)保證書的做法,在壓載水處理系統業(yè)內更多引來的是質疑的聲音。有壓載水處理系統企業(yè)負責人表示,如果沒有保險公司承保,這就是一個虛假承諾。而且該負責人斷言,一般保險公司不會對這樣的情況承保。他表示,決定壓載水處理效果的因素有很多,如船舶航期長短、船員操作、水質環(huán)境、取樣和實驗檢測方式、設備老化腐蝕情況和實驗室的標準等。如果不是壓載水處理系統原因造成的損失,難道也由壓載水處理系統提供商來“買單”嗎?
該負責人的說法也在相關調查報告與統計中得到佐證。根據相關調查報告,壓載水不合格除了壓載水處理系統的“硬件”原因外,還有很重要的“軟件”原因,即船員得不到充分的培訓導致系統維護保養(yǎng)以及操作方面的失誤等。杜磊介紹說, 2017年PSC壓載水管理缺陷的統計主要集中在以下九方面:壓載水管理證書不在船或缺失、壓載水管理計劃不在船或缺失、壓載水排放記錄不在船或缺失、實際安裝的壓載水處理系統與壓載水管理計劃或壓載水證書上的不一致、壓載水管理計劃無操作程序、主管船員不熟悉壓載水操作程序或設備、船方未執(zhí)行壓載水操作程序、沒有指定操作人員、船上未按照壓載水管理計劃的要求處理壓載水等。
近年來,已有不少因船舶壓載水管理缺陷被罰款、滯留的案例。如2017年2月,德國公司一艘散貨船“Vega Mars”號因未經過USCG認可的壓載水處理系統或其他被認可的方式處理壓載水,而被以違反美國防止物種侵入法案為由處以近4萬美元的罰款;2017年8月,3.3萬噸散貨船“Ansac Moon Bear“號因被發(fā)現分3次排放了未經處理的壓載水,被USCG罰款5000美元。按照相關規(guī)定,船東、船舶經營者以及船長還可能因此受到相應的民事處罰。據USCG PSC負責人介紹,還有船舶因為壓載水處理系統損壞,從密西西比河被驅趕回公海置換壓載水的案例。
杜磊表示,由于各方面客觀條件的限制,目前,全球范圍內壓載水取樣檢測的力度還比較小,主要還是文書方面的檢查比較多?,F在對于壓載水公約檢查比較積極的主要是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沙特阿拉伯等為數有限的幾個國家,而開展取樣的暫時只有沙特阿拉伯和新加坡等國家。但隨著各方的日益重視及壓載水管理公約的正式實施,一旦后方實驗室建立,前方PSC檢查設備、取樣培訓到位,相關的取樣檢測會越來越多,船舶因為壓載水管理方面缺陷與問題被處罰的案例也可能會相應增多。
前述壓載水處理系統企業(yè)負責人表示:“壓載水管理公約實施時間日益臨近,壓載水處理系統市場規(guī)模也出現了倍數級增長,相關企業(yè)的競爭會更加白熱化。但我認為提供壓載水處理系統合規(guī)證書在業(yè)內不會常態(tài)化。發(fā)出合規(guī)保證書的公司也可能因該承諾遭遇巨額索賠而付出不可估量的代價?!?/span>
“藝高人膽大”?
美國Ecochlor公司是全球第五家、目前美國唯一一家通過USCG型式認可的壓載水處理系統生產商。其壓載水處理系統采用化學注入法技術,已經收獲了不少訂單。這次該公司發(fā)出全球首份壓載水處理系統合規(guī)保證書,雖然部分內容可能在可行性方面存在疑問,卻凸顯出Ecochlor公司對產品的充分自信,表達出Ecochlor公司與船東共擔風險的意愿,相信這對其產品營銷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隨著壓載水管理公約的生效實施,一方面,壓載水處理系統市場規(guī)模迅速擴大,企業(yè)一次接獲幾十套壓載水處理系統訂單的消息已不再是新聞;另一方面,通過USCG型式認可的壓載水處理系統企業(yè)也已增至10家,而且后續(xù)還將不斷有企業(yè)通過。市場越來越成熟,合規(guī)產品越來越豐富,競爭也越來越激烈,在這種形勢下,船東選擇壓載水處理系統考量的因素也越來越多。一是對產品的要求,如產品能耗多少、處理效果怎樣、運行穩(wěn)定性如何、是否滿足航線海域要求、是不是相應船型的最佳選擇等;二是對增值服務的要求,如配套企業(yè)能提供什么樣的技術支持、培訓指導等;而運營過程中的違約風險則是船東最為擔心的問題,如果有配套企業(yè)主動來分擔,那么,船東肯定會求之不得。Ecochlor公司正是對此有深刻的認識,才祭出補償100萬美元以內各類罰款以及延誤帶來的經濟損失的營銷大旗。
Ecochlor公司產品合規(guī)保證書的3個內容是息息相關的,只有“保證整個產品生命期內滿足IMO、USCG和美國各個地方州的標準;保證產品能抵抗壓載水中外來生物的入侵”這兩項擔保不成問題,第三項“補償100萬美元以內的各類罰款以及延誤帶來經濟損失”才有提出來的底氣。當然,壓載水最終能否合規(guī)還取決于除壓載水處理系統之外的其他諸多因素,Ecochlor公司應該對此也十分清楚。因此,其敢發(fā)出有補償經濟損失內容的合規(guī)保證書,應該是不僅對自己的產品有信心,而且會對相關的補償情況、條件、條款有細致的規(guī)定,以便厘清責任、義務,避免“充當冤大頭”。如果做到了這些,Ecochlor公司的產品合規(guī)保證營銷就算是成功的。